加拿大超級簽證停留時間介紹
加拿大移民部2011年底推出的“加拿大超級簽證”,最長可以簽發(fā)10年的多次往返加拿大簽證,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停留2年。
加拿大移民部2011年底推出的“加拿大超級簽證”,最長可以簽發(fā)10年的多次往返加拿大簽證,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停留2年。
對于加拿大超級簽證的停留時間有無保證,加拿大移民部發(fā)言人稱,一般情況下,CBSA邊境官員通常會對持超級簽證的人士給予一次2年的停留時間,但在特殊情況下,CBSA也會根據(jù)個別情況而給予不同的停留時間,例如入境者自身不準備停留這么久,護照快到期了,或者出示機票已有明確回程日期等。該發(fā)言人表示,移民部已在規(guī)定實施前,對CBSA官員發(fā)出指引。如果持簽證人士能夠充分說明原因,且備齊所有說明有需要停留2年,CBSA應無理由給予較短時間。但是,最終停留期長短的決定權,還是在CBSA官員手里。 而實際上,在超級簽證有關停留時間規(guī)定:“up to two years”, 也就是說最長2年,而沒有保證一定會給與或自動給與2年的停留期。>>>超級簽證申請條件
那么,拿到加拿大超級簽證,如何讓CBSA的官員給與2年的停留簽注呢?
首先:
在給父母寫邀請信的時候訪問時間要留有余地。有不少父母確實來加拿大沒有計劃住滿兩年,但是寫邀請的時候最好不要說邀請他們來住半年之類的話,可以說希望他們在加拿大居住兩年,當然,如果想提前回去也沒有問題。或者,直接就說邀請他們來加拿大居住兩年。這樣, 就有了回旋的余地(本網(wǎng)站有模板供參考)。>>>如何延長停留時間
其次:
對于英文交流有困難的父母,最好給他們準備一份英文的“致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的信”(本網(wǎng)站有模板供參考),介紹父母本次訪問的時間、地點和目的,讓邊境局的官員對父母的訪問情況有清晰的了解,避免交流困難而引起誤解,信中要提到準備住兩年。
再其次:
由于計劃讓父母在加拿大居住兩年,就不要購買返程的機票。因為返程機票是一年內有效,父母一年內不返回,就會有機票上的損失。另外,父母在海關出示返程機票,也會讓邊境局的官員認為您的父母在加拿大停留2年的可能性不大。
最后:
在入關的時候,囑咐父母將致邊境局官員的信、給父母的邀請信以及購買的醫(yī)療保險一起夾在護照里面,同時遞交邊境局的官員。如果被問到準備住多長時間,父母要說兩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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